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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須知

體育類課程修課方式及重補修注意事項

(一)大一、大二體育類課程修課方式:

1. 日間部一、二年級分成六個時段開課,每個時段分為四或五組上課;進修部一、二年級分成三個時段,每個時段分為三或四組上課。

2. 體育換組於選課系統選課時間辦理,換組僅限同一時段上課班級,換組前仍須至原班級上課,換組後提交「上課出席證明」給新任課教師。

3.體育課程上一學期不及格者,可繼續修習下一學期之體育課程。

4.身心障礙或經醫師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與一般學生同時上課者,得依規定申請編入適應體育班上課;適應體育班之申請,應持公、私立大型醫院診斷書或身心障礙手冊,經本校衛保一組醫師診斷後開立診斷書於開學週至體育室辦理。

5. 運動代表隊(含體保生)及適應體育班同學,不須參加分組選課,但須依學校選課辦法辦理加退選手續。

6.109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同學,需修習校必體育課程-體育(1)/(2)/(3)/(4),方得以畢業。自110學年度(含)後入學同學(學號A110),需修習校必體育課程-體育(1)/(2)各2學分,共計4學分,方得以畢業。 

 

(二)重補修大一、大二體育類課程注意事項:

1.重補修體育校必修課程者,須修習不及格年級與學期之體育課程:

重補修大一上學期體育;須修習大學體育(1)/體育(1)。重補修大一下學期體育;須修習大學體育(2)/體育(2)。

重補修大二上學期體育;須修習大學體育(3)/體育(3)。重補修大二下學期體育;須修習大學體育(4)/體育(4)。

2.重補修體育課程者,得自行選擇合適的班級及項目,於「網路即時選課」時間內透過網路辦理

3.自111學年度起,不開設日間部校必體育課程-大學體育(3)/(4),109學年度前(含)入學同學(學號A109/A108/A107...)重補修方式及抵換如下:

(1)可跨部加選進修部體育必修課程「體育(3)/(4)」抵換。

(2)加選暑修體育必修課程(體育必修課程日間部「大學體育(3)/(4)」或進修部「體育(3)/(4)」抵換)。

(3)加選通識課程「運動與健康促進領域」術科課程抵換「大學體育(3)/(4)」,

例如:加選選修課程「大學體育-高爾夫球(三)」2學分可抵換必修體育課程「大學體育(3)」0學分,

加選選修課程「大學體育-高爾夫球(四)」2學分可抵換必修體育課程「大學體育(4)」0學分。

一經抵換,不可重複認列通識課程學分,並由學生端自行向註課組申請抵換學分相關事宜。

(4) A107級(含)以前入學同學請注意體適能能力檢測須另行通過

(三)修習「全校共同選修體育類」課程注意事項:(自110學年度起改為通識課程「運動與健康促進領域」)

1.每學期可修一門「全校共同選修體育類」課程。

2. 「全校共同選修體育類」課程透過以下二種方式選課:

(1)於「網路加退選登記」時間內透過網路辦理登記。

(2)登記已達標準開班人數三分之二的課程,於「網路即時選課」時間內透過網路辦理選課。

(四)其他注意事項:

重補修或跨部修習大一、大二體育課程同學於選課手續未完成前,須每週擇一門體育課程上課,課後請任課老師簽准「上課出席證明單」,並交至該學期任課老師處,未出示「上課出席證明單」者,依體育成績考核辦法予以扣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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